第五版:专版
2021年06月04日
静安区档案馆关于2021年向社会开放档案
公告
为积极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和民生服务的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档案法实施办法》《上海市档案条例》有关档案开放的规定,静安区档案馆经认真鉴定并审批通过,决定自2021年6月9日起向社会新增一批开放档案。
本批开放档案主要为馆藏原闸北区、静安区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自形成之日起满25年的档案,共4233卷。我国公民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均可利用本馆开放档案;境外人士、境外组织持有效证件,及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信,向本馆提出申请,经同意可以利用本馆开放档案。
服务时间:周一至五 8:30-11:30 13:30-16:30
地 址:秣陵路46号政务大楼711室
咨询电话:33094324
特此公告
上海市静安区档案馆
2021年6月